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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第三轮第一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部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第一期)

    日期:2024-03-25


    按照《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贯彻落实第三轮第一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整改方案》(鲁港安〔2023〕29号)和《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贯彻落实第三轮第一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鲁港安〔2024〕9号),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已落实部分整改措施,并通过验收。根据《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实施细则》(鲁港安〔2024〕4号),现将部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见附件)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受理部门进行反馈。
      公示受理时间:2024年3月25日至3月29日。
      受理部门: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第三轮第一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
      联系人及电话:池工 0532-82983259。
      邮寄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港极路7号山东港口大厦。
      附件:《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第三轮第一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第一期)》

    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第三轮第一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第一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