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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Release
日期:2020-07-24 来源:大众日报
7月23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20对话山东—日本·山东产业合作交流会有关情况。记者从发布会上得知,为坚定日本投资者与我省互利共赢的信心,拓展双方合作新领域、新空间,我省将推出多项重点举措,以实打实的行动向日企抛出“橄榄枝”。
省商务厅府副厅长张型成表示,山东高度重视与日本的经贸合作,2019年12月,山东省代表团成功访问日本,与日本的政府部门、大企业签署了37项机制、平台、项目。包括省商务厅与日本经产省九州经济产业局合作机制、与日本能率协会关于联合开拓第三方市场合作备忘录;山东港口与日本横滨港友好港合作平台;省科技厅与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JST)合作机制等。这些机制与平台将进一步畅通山东与日本对接合作渠道。
“在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我们将继续把日本作为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的重要经贸合作伙伴,全力推动双方产业链优势互补、互利双赢,为两国经贸关系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张型成介绍,下步我省将在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支持与日本的经贸合作。
一是对于投资总额10亿美元以上的重大项目(房地产项目除外),实行“一事一议”支持政策。省委、省政府将成立“一对一”专班,按照项目对全省经济社会和产业生态贡献度给予统筹奖励;
二是进一步扩大市场开放。鼓励日本企业投资新基建等扩内需重点建设项目,取消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外资持股比例限制;
三是提供要素保障。对投资总额1亿美元以上且当年到账3000万美元以上的日资项目,积极申报国家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对投资总额5000万美元以上且当年外资到账1000万美元以上的日资项目,由省里统筹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参照年度省级重大项目标准,依申请使用省级收储能耗指标,其中新兴产业类项目按照基准价格给予不低于20%的优惠;
四是奖励重大外资项目。对于符合产业政策导向、年度实际使用外资额较大的项目以及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项目,省财政按其当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不低于2%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1亿元人民币;
五是依法保障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省、市各部门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供应商条件确定、评标标准等方面,对包括日资企业在内的外资企业实行国民待遇;
六是鼓励科技创新和人才创业。进一步优化符合相关规定的外籍技能型人才、高端人才等的外国人来华许可、签证等手续;
七是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范围内,允许日本企业设立独资演出经纪机构;允许设立日本独资印刷企业;允许设立中日合资经营的文艺表演团体(须由中方控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