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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清所与恒丰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日期:2023-03-30


    3月29日,山东交易市场清算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清所)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丰银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济南举行。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坤道,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霍高原,恒丰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辛树人,水发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志国分别致辞。恒丰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济南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白雨石,鲁清所总经理贾卓鹏分别代表双方签订协议。集团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投控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姜春凤参加活动。

    根据协议,双方将发挥各自优势,持续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合力推动银行机构、要素市场、清算机构叠加赋能,扩大多种资源联动效应,实现协同创新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为促进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贡献新的力量。

    李坤道表示,山东港口、水发集团作为鲁清所第一、第二大股东,要带头护好交易市场基本盘、优化基本面、做实基本功,我们坚信以山东港口、水发集团对交易市场在行业领域发展布局的战略考量、前瞻思维和培育培植,以及恒丰银行对产业链金融、供应链金融的超前布局和深耕厚植,一定能够推动、带动全省交易市场繁花锦绣。

    霍高原表示,恒丰银行作为唯一总部位于山东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鲁清所是山东省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是促进金融业供给侧改革的重要平台。此次签约,既是双方携手共进、合作共赢的崭新起点,更是推动金融与产业深度融合的有力举措,必将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助力。未来,山东港口将锚定建设“双一流”企业目标,打造依托港口的一流的供应链综合服务体系,与各方伙伴共同助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辛树人表示,恒丰银行将以此次战略签约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鲁清所及相关交易市场的全方位合作,打造合作样板,助力山东要素市场高质量发展;创新链式金融服务,支持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量身定制,促进产品共同服务客户发展,在更深层级、更高水平实现合作共赢。

    刘志国表示,水发集团作为鲁清所的重要股东,将全力支持鲁清所与恒丰银行等优秀伙伴深化战略合作,希望鲁清所在上级监管机构和股东方及合作伙伴的支持下,不断做大做强,为繁荣交易市场、维护金融安全、服务实体经济作出更大贡献。